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委托山东培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《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开发项目
建设性质:改扩建
建设地址:位于新泰市西北方向约15km处,隶属山东省新泰市泉沟镇。
建设单位: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:羊泉矿业有限公司开采2、4、6、11、13、15、16煤层,2011年12月底,采矿证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777.5万吨,深部扩界区新增保有资源储量218.4万吨。矿井总的有剩余可采储量652.8万吨,其中深部扩界区增加可采储量139万吨。深部扩界区范围内,煤层厚度大于0.7m的设计可采储量为136.6万吨。矿井生产能力由21万t/a提高至30万t/a,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15.5年。生产产品为原煤,井田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分区式,羊泉矿业有限公司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,正常块段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,构造复杂与边角块段采用炮采工艺,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
联系人:白总
联系电话:18766655186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,由生态环境部制定。2018年10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关于发布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配套文件的公告》(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),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: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:
(1)通过E-mail方式;
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;
(3)写信的方式。
五、公告说明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。
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
2022年10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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